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少儿居保是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一种以互助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制度,由社会组织或民间团体发起,旨在为少儿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的共济和帮助。而少儿居保则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,为户籍在当地的少儿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和补助。 参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需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,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。而参保少儿居保,则需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父母的社会保障卡等材料,并按照当地政策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。两者的区别在于机构主体不同、保障范围和参保材料略有差异。
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工作
集中参保缴费时间:9月1日—9月30日。
收费标准:学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,具体标准为:0-5周岁儿童(指8月31日以后出生)每人110元,6周岁以上儿童(指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每人100元。
缴费方式:本市各中小学校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、幼托机构儿童,可向所在学校、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;
散居儿童,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;
本市户籍0-3岁散居儿童可通过付费通网站、付费通APP、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(微信号:ezhangdan)等支付渠道自助续保缴费。
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简介
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、市教育委员会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(原市卫生局)于1996年联合创建的公益性、非营利性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,成立至今已有,每年有220余万名0-18周岁的常住少年儿童参保。截止今年5月,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累计为178.1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等费用达21.9亿元。
常见问题:
一、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?
答:1. 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,由学校、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,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。
2. 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,须持本市户口簿(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积分通知书),到户籍所在地(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居住地)的街道、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下称“收费医院”)办理缴费手续;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,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。
3. 本市户籍人员的0-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,须持父亲(或母亲)的本市户口簿、本人的户口簿(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)、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,到父亲(或母亲)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。
二、少儿住院基金与少儿居保有什么区别?
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:
简称“城乡居民医保”,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,其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部分医疗费用的结算业务,委托上海市中小学生、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承担。
上海市中小学生、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:
简称“少儿住院互助基金”,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、市教育委员会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(原市卫生局)于1996年9月联合建立的公益性的医疗保障基金,是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人群的补充医疗保障措施。
三、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范围:
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“大病”,具体指白血病、恶性肿瘤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血友病,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,肾、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,接受肾透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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